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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费医疗  

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须知

 

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障和规范报销,医务室为大家整理了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要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上海市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在校购买医保(每年11月前后购买)后,将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学们可以仔细阅读学生手册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及实施办法》(上应后【2019】2号)。

如果你在大学四年中购买了四年医保,但一次没有报销过,恭喜你,证明你很健康有福气;如果产生了校内就诊医疗费,个人自付10%,即时结算;如果校外就诊(分急诊和指定校外门诊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需要先自付,再到学校医保办,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急诊报销要求

1、选择国内公立医保定点医院急诊。

2、诊疗结束后,最好在3个月内,凭个人有效学生证、就诊病历卡、发票原件到所在校区的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销。

3、报销内容需要符合上级文件相关规定。

二、门诊报销要求

1、需要先到学校奉贤校区门诊部或徐汇校区医务室就诊。根据医生首诊情况,会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并开具转诊单。转诊单7日内转诊就医有效。

2、转诊医院仅限学生手册中规定的上海多家医院,报销内容需要符合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诊疗结束后,最好在3个月内,凭转诊单、个人有效学生证、就诊病历卡(上面要有手写或电子打印的诊断说明)、发票原件到所在校区的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销。

三、住院报销要求

根据学校门诊部或医务室的建议,转诊后需要住院的,按照住院报销的相关要求办理报销。

出院结算前,学生需将个人的入院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所在校区的医务室,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并在出院前交至医院结算相关部门,医院会即时结算。

四、非沪籍大学生异地医疗报销

1、原则上大学生医保属于上海市医保,外地门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请查看学生手册。

2、外地急诊报销参照上海本地急诊报销要求。

3、外地住院报销(需要符合一定条件)需要学生先自行结算,出院后带齐材料(零星报销情况说明、医药费发票原件、医药费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住院学生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医保办,由相关老师统一交到区医保局审核报销。具体报销条件参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及实施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同学们可以仔细阅读学生手册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及实施办法》(上应后【20192号),也可以咨询医保办(周一、周二咨询电话:60873308;周三、周四咨询电话:64942019;)

医疗保险资金是上海市政府、市财政提供的门急诊专款资金,要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下,合理使用,杜绝浪费,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大学生医保,护你大学生涯。

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