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补开医药费发票遗失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7 浏览次数: 358

 

 

    由于医药费审核报销系统功能有限,无法查询过往报销明细,故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个人医药费发票请妥善保管,若遗失医药费发票请自行负责,校门诊部不出具补开医药费发票证明。

 

 

校门诊部办公室

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