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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补开医药费发票遗失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7
浏览次数:
358
由于医药费审核报销系统功能有限,无法查询过往报销明细,故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个人医药费发票请妥善保管,若遗失医药费发票请自行负责,校门诊部不出具补开医药费发票证明。
校门诊部办公室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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