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相关政策,满足广大师生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目前奉贤校区新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已建成并完毕调试,现投入使用。
一、位置和数量
站点位置 | 充电桩数量 | 插座/枪头数量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第七学科楼地下室 | 6台(慢充) | 6 |
第七学科楼南侧 | 12台(慢充) | 12 |
第六学科楼地下室 | 2台(快充) 4台(慢充) | 8 |
行政楼地下室 | 2台(慢充) | 2 |
第二学科楼地下室 | 2台(快充) | 4 |
第三教学楼北侧 | 3台(快充) 4台(慢充) | 10 |
图书馆西侧 | 10台(慢充) | 10 |
电动自行车充电站 | 学生宿舍13号楼南侧 | 6台 | 60 |
第三教学楼北侧
第二学科楼地下室
图书馆西侧
第七学科楼南侧
第七学科楼地下室
第六学科楼地下室
行政楼地下室
二、收费标准
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标准1.06元/千瓦时,按实际电量计费,计费单位精确到0.01元,无需充值,充满自动断电并退还剩余费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0.29元/小时(收费标准功率为 300W,当用户充电功率≤300W,充电时间无任何缩减,当充电功率大于 300W,用户无法充电),收费按分钟实时计费,计费单位精确到0.01元,无需充值,充满自动断电并退还剩余费用。
三、 充电安全须知
1. 车辆使用人应自主选择对应的空置充电枪(插座)充电,不可强行插拔正在使用的充电枪(插座)。
2. 充电前,请务必将车辆断电熄火,将车钥匙拔下,将充电枪与电动汽车正确连接。
3. 充电结束后,务必将充电枪拔下,放回原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有限,非新能源汽车请勿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
2. 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请及时移走,以方便其它车辆充电。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