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 1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公寓的管理,维护学校利益和公寓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发挥教师公寓对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保障作用;努力营造宁静、安全、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现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

1、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是学校教师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有关政策的执行。

2、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教师公寓的日常物业管理。

三、基本原则

1、教师公寓主要服务因从事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活动而需要临时留宿学校的教职员工,以及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加大专任教师引进力度实施意见》上应人【201815号文规定,新引进的海外博士、教授。

2、住宿安排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同时兼顾学校对外合作的校外专家学者、公务接待等各类人员。

3、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房源情况,在优先满足以上人员的前提下,亦可承办学校对外开展合作、培训、会议等各类人员的住宿。但周一至周四工作日原则上不安排集中培训人员的住宿。

4、教师公寓原则上不接待校内外学生住宿。

四、办理入住程序

1、本校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一卡通),到教师公寓服务台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2、根据上应人【201815号文规定,新引进的海外博士、教授申请入住教师公寓,原则上由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同意,到后保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3、校外人员申请住宿须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校外人员住宿申请单》(见附件),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到后保中心审核,然后凭《申请表》和身份证件到教师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4、属公务接待的人员,由接待部门填写《校外人员入住申请单》,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到后保中心审核备案后,由接待部门带领或由客人直接到教师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5、属对外开展合作、培训、会议接待等住宿需求,应由承办部门提前与后保处商定入住方案,由承办部门负责审核入住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并经后保处领导审批同意后,交于教师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客人住宿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承办部门负责。

6、教师因工作需要申请住宿原则上一次申请24小时住宿,最多不超过48小时。

五、收费标准

1、老教师公寓:本校教职工20//天,校外人员40//天,房费统一用校园卡或校内转账结算。

226号楼教师公寓:本校教职工25//天,校外人员50//天,房费统一用校园卡或校内转账结算。

3、住宿押金:住宿人员入住时收取100/人的住宿押金,退宿后退还。房卡(钥匙)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需赔偿50/卡(钥匙)。

六、结算方式

1、教职工个人住宿:由教职工本人使用校园一卡通支付。

2、校外人员住宿:如由申请部门统一支付的,则由教师公寓按月与各部门对账后,凭校内转帐凭证单到财务处结算。如由申请部门人员代付的,则由校内代付人的一卡通支付。

3、培训、会议等人员住宿:由承办部门凭《校外人员入住申请单》等资料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七、退宿管理

1、本校教职工在每日900前完成退房,900—1200退房加收半天住宿费,1200以后退房收取一天住宿费。

2、入住人员每次连续住宿时间不得超过2天,超过2天需要先退房,再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八、其它规定

1、为维护教师公寓安全稳定,教职工不得擅自以本人名义(本人一卡通)为他人申请房间或留宿他人。

2、外来人员访客需进行登记,经服务台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入住人员须妥善保管使用公寓内的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搬运或调换。如遇丢失、损坏时,应主动向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教师公寓内不得从事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5、入住人员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房间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

6、入住人员须注意防火,严禁违章用火和用电;室内严禁使用明火,谨防烟头引发火灾;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

7、入住人员须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现象。

8、入住人员应自觉保持房间的洁净卫生,并按学校规定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同时严禁在教师公寓内外喂养畜禽、宠物等。

9、入住人员要服务学校大局,积极配合和服从学校重大活动的住宿安排。

10、教师公寓开门时间630,关门时间2300

11、老教师公寓前台电话:6087318026号楼教师公寓前台电话:60873297

服务监督电话:60873315

本管理办法自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公寓住宿申请单》(样张)、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9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公寓住宿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付款方式

□一卡通       □部门转账

住宿地点

□原教师公寓   26号楼教师公寓

住宿人员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证件号(身份证)

住宿日期

 

 

 

 

 

 

 

 

 

 

 

 

 

 

 

 

 

 

 

 

住宿原因

 

申请部门领导签名

(盖章)

 

后保中心审核

 

备注

 

 

说明:在满足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入住的前提下,接受部门、二级学院邀请来我校讲学等的临时住宿申请,住宿人员仅限外校教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待部门填写申请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审核,费用由申请部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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