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上海市红十字会启动“2012学年高校大学生助医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30 浏览次数: 322

根据9月14日市红十字会下达的有关“2012学年高校大学生助医项目”工作要求,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决定对于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给予救助,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救助项目名称“2012学年高校大学生助医项目

二、受助对象和条件

  (一)本项目救助对象必须为具有上海学籍、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受助者确诊患有: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肝移植、慢性肾炎、尿毒症、糖尿病等重大疾病。

  受助对象病情已经得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受助对象在校期间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的救助。

、上报提供相关材料包括:

  (一)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二)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复印件2份;

、救助名额、标准及操作程序

  (一)自愿接受救助,并本人填写“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项目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汇总申报校红十字会:各学院根据救助条件、救助者所提供的疾病诊断报告进行核实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初审,并填写“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10名受助者。

  (三)所有个人申报表、信息汇总表都须上交书面稿、电子版。请各学院于924日(周一)13:00前统一收齐,书面材料送至医务楼316办公室;电子稿请各学院汇总后发至后保处张晨程老师OA。校红十字会统计后,参考各学院汇总表中的排序情况,经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对象困难程度进行核查,最终由校红十字会申报市红十字会。

  (四)上海市红十字会多方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对象的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定、审批、确定救助对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人3500元/人2000元/人的标准配套救助经费。最终校红会根据市红十字会核准结果,下拨配套经费。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工作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希望各院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尽快做好该项工作。

(二)受助对象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助医助学项目”的救助,2010年2011年申报成功者,可继续申报。

   (三)注:“申请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系详细填写并加盖就读院系公章,院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

联系电话:60873288。 联系人:张晨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红十字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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