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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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非本人来医药费报销审核)

发布时间:2013-09-24

 

通知

 

    即日起,校门诊部报销必须由本人携带学生证报销,否则不予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报销,请由本人开据委托证明,同时请被委托人带好委托人的病历卡,发票,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来报销,谢谢配合。

 

门诊办公室

201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