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接到上海市医保局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大学生在上海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结算费用必须在出院前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三样的原件和复印件来校门诊部开具住院凭证交至医院收费处进行结算。如有学生自行付费后再来校门诊部开具住院凭证,去进行医院倒操作,医院一律不接受。请各位老师通知学生。由于住院费用都比较昂贵,所以请务必通知学生在出院前到校门诊部开具住院凭证交至医院结算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在出院后再进行倒操作该不接受,请谅解!
门诊办公室
2016-8-26